在1928年,三個德國人帶著古老的德系羅特威那移居美國,在1929年出現了美國較早的羅特威那俱樂部,1931年被akc註冊.但他們的註冊的標準變成了頭版闊大,胸部發達,四肢短小的類似美國鬥牛犬的新面貌,以後人們就按習慣把它稱為美式標準或美系羅特威那。美系的羅特威那除了與德系的面貌,體型的差異外,最主要的是性格的溫柔化,雖然表面上了美系給人的視覺效果是更強壯,更有力,但實際上它的攻擊慾望沒有德系強烈,比較依賴人,從小喜歡接近人,愛與小孩玩耍,對主人的自我挑選比較弱(就象是誰給好吃的,誰就是主人).在美國的犬只攻擊人的案件中,往往被認為是羅特威那和比特,斯塔福之類的惡犬.其實大部分是冤假錯案,咬人的兇手很少是美系的羅特威那或純種的比特,斯塔福.而是略帶神經質的德系羅特威那和混有比特,斯塔福血統的雜種更類.美系的羅特威那充當保鏢或看家的個性不如天生警覺的德系羅特威那,但德系又太過火,連主人都無法控制住.這就要求一種性格更平衡的羅特威那。歐洲的一些育種家(特別是東歐地區)通過引進各地的德系羅特威那,不斷的改良,主要是增大了羅特威那的體型和減弱了德系的神經質的攻擊慾望.這種性格的狗似乎更能同時充當伴侶犬和護衛犬,比較服從主人.德系改良的羅特威那幾乎是完美的標準。